核心提示:他指出,我國現(xiàn)行的公積金制度既不利于拉動消費,又加大了社會的不公平性。
日前,北京市出臺了住房公積金向低收入人群傾斜的政策,希望用對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與兩限房的家庭開放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的方式來刺激消費。
昨日,華遠地產董事長任志強在其博客中質疑了這一新政的合理性。他指出,我國現(xiàn)行的公積金制度既不利于拉動消費,又加大了社會的不公平性。
新政造成不平等
任志強反問:“為什么不能對首次購買商品房或改善型住房需求的家庭也允許用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呢?”
住房公積金按現(xiàn)有規(guī)定是個人按工資收入的12%和單位按同標準的12%記名同比繳納(最高不高于平均收入的3倍)。任志強認為,這部分錢應該是每個繳納者的個人財產,政府主管部門不應該硬性規(guī)定歧視性、傾向性的政策。
任志強認為,“以救市為名,由非產權人的自作主張而形成的差別待遇,不但形成了社會新的不公平和金融風險,同時也在為少數人服務中影響和損害了絕大多數民眾和私有產權所有者的利益。既不利于拉動消費,也用政策干預的強制性加大了社會的不公平性。”
重復“次級債”風險?
任志強還指出,“如果是為了拉動中國的經濟與擴大消費,那么更多的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家庭一定是購買商品房的家庭,因此政策將這個最大的消費群體排除于政策之外,肯定不利于拉動消費與增長。如果是為了幫助那些本就買不起住房的家庭去支付首付,豈不是在重復‘次級債’的危險?而住房公積金不當首付而當還貸的保證豈不是可以減弱這種風險嗎?如果不是為了防范風險,那么為什么購買商品房的家庭不能用于支付首付呢?尤其是都屬于個人的財產與收入,用在前與用在后為什么要由政策規(guī)定,而不能由產權人自己說了算。無論從任何角度而言,這種因購買對象不同而出臺有差別的歧視性政策都是極不合理的,也是無法可依的。”
任志強還提出,買得起保障性兩限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的至少不能算是窮人。這種財產性權利的再分配至少也不是對只能享有居住權利的廉租房的家庭的一種公平。
“看來只有良好的愿望而無公平的概念,是好心辦不成好事的。促進消費的措施中絕不能讓政策產生新的不公平矛盾。”任志強說。
人物簡介
任大嘴多次“放炮”
在中國地產界,北京華遠集團董事長任志強號稱“任大嘴”,以敢言著稱,常出驚人之語。其精彩語錄包括:
“我是商人,不考慮窮人!”
“宏觀調控不是為了讓 房價下跌,是為了穩(wěn)漲。”
“買賣有理、炒房無罪,禁止炒房就是違憲!”
“沒有巨大的利潤支持,無法建設品牌,因此房產品牌就應該具有暴利。”
“房地產業(yè)并不是暴利行業(yè),‘房奴’也沒有大家想象的那么多,商品房定價無需被監(jiān)督。”
“過去中國都是窮人區(qū),現(xiàn)在出現(xiàn)窮人區(qū)和富人區(qū)是很正常的,就像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一樣,也要讓一部分人先住進富人區(qū),以后才能都變成富人區(qū)。”(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肖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