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青年報》報道 近日,國家對購房政策進行調整,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其他住房消費政策繼續(xù)實施。然而,面對今年房地產市場異乎尋常的房價飛漲、地王攀高、炒客瘋狂的態(tài)勢,如果只是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能否真正起到平抑房地產市場價格、控制房地產市場局面的作用,令人生疑。這一做法的結果可能只是隔靴搔癢。
其實,房地產市場價格的升降受控于錢和地這兩大要素。錢又分為開發(fā)商的錢、買房人的錢、銀行的錢和國家的錢,而國家的錢又分為從個體房屋買賣人手中收取的稅收和從開發(fā)商手中收取的稅收兩部分,從個體房屋買賣人手中收取的稅收又分為買賣新房收取的稅收和買賣舊房收取的稅收兩部分。可見,將個人住房轉讓營業(yè)稅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僅僅是這部分中的買賣舊房收取的稅收。其在錢這部分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因此,這部分調整的力度能有多大可想而知。
我們看到,開發(fā)商的錢因為政府降低了開發(fā)商開發(fā)項目自有資金比例而可以被貸到更多的錢,加之今年火爆的房地產市場,使開發(fā)商的腰粗壯無比,“不差錢”的開發(fā)商便有了和買房人扛下去的資本。數據顯示,今年才過了9月份,萬科、保利、金地、富力等眾多地產大亨就紛紛完成了全年的銷售計劃。銀行的錢大把大把流入樓市,既托住了開發(fā)商的信心,又“幫助”炒房人完成了資金周轉。數據顯示,今年前10個月,房地產企業(yè)從銀行獲得的開發(fā)貸款為9119億元,同比增長53.0%;個人按揭貸款6163億元,增長幅度高達119.7%。因此,不通過金融手段控制放貸和提高開發(fā)商自有資金比例,僅僅靠5.5%的營業(yè)稅免征時限調整,雖然可以打擊一些短線炒房的投資客,但恐怕對 房價的非理性上漲難以起到更大的抑制作用。
除了在金融杠桿上稍稍用了一點兒營業(yè)稅調整的手段外,另一個推動房價的重要因素——地價則絲毫沒有被觸及。事實上,今年不少地方房價的屢次突然暴漲都和該區(qū)域誕生的新“地王”有著直接的“鲇魚效應”。在北京,從年中的廣渠路地塊的瘋狂爭奪、大興黃村土地的集體暴漲、房山長陽地價崛起到11月的后沙峪“北京地王”、12月“亦莊地王”樓面地價達18000多元/平方米,土地溢價率高達468%,近年少有。而正是這種“地王”的推動,才抬升了區(qū)域內房價并進而影響到城市的整體房價飆升。“地王” 問題不解決,打擊高房價就只能是隔靴搔癢,甚至是虛張聲勢。
最新的消息說,在前兩天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了“隨著房地產市場的回升,一些城市出現了房價上漲過快等問題,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的問題。因此,是否會有更進一步抑制高房價的舉措,值得期待。(胡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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